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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作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常用文书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7-26 08:34:40

适用此文书的条件:( 1)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诉讼书已生效。( 2)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

本文书应当制作一式两份,与《质量技术监督送达回证》配套使用。

26 、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是案件处理终结时,由案件主办人制作的关于案件办理全过程的文字综合报告,此文书是择用文书。

它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等三部份组成。首部包括文书标题、报告人、案由等内容,正文包括:( 1)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情况。( 2)案件性质及案发时间。( 3)案件调查的主要过程。( 4)违法事实及证据。( 5)案件审理情况。( 6)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依据。( 7)执行情况。( 8)案卷文书情况。( 9)结案的理由和依据。尾部主要指有关人员对文书的认可。包括审核人、批准人及审核、批准日期等内容。

该文书适用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具体行政案件。

综上所述,制作规范的、高质量的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具体体现,不仅需要准确、娴熟地掌握运用法律法规,而且需要不断提高驾奴语言文字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地学习,以保证办案质量。

三、执法文书在行政执法中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行政执法文书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所制作、发布的反映执法活动每个环节的有法律效力或者有法律意义的规范性文书。有的具有明显的法律效力和处置性,有的虽然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和处置性,但也是对执法活动的如实记录,也有明显的法律意义,特别是在诉讼过程中其法律性表现得更为突出。因此,我们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在制作执法文书时要注意:

1)行政执法人员的所有执法行为都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来支持,要按法定的程序实施执法活动,只要是程序中有明确的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就不能逾越,既不能偷工减料,也不能节外生枝,不能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而没有相应的证据材料和程序。   

2)无论准备对违法行为的何种行政处罚,在给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都应首先责令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不是行政处罚,这是当事人的义务,也是执法人员的职责,当事人拒不改正,会导致更严重的违法,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而执法人员不责令当事人的改正的,是失职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正确掌握各程序间的时间衔接,如在七日内立案;当事人在收到事先告知书七日内向行质量技术监督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听证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三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七日内把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复议的期间为六十日;提出诉讼的期间为三个月;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其期间的计算,从违法行为发生日起计算,直到发现之日止,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则从该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要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保证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知情的权利,保障当事人获得相应的行政救济的方法和途径,广泛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允许当事人在行政程序中抄写、阅览或复印卷宗和有关材料,这是我国宪法中公民有知情权的具体体现。所以,通过当事人对行政的参与,不仅对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权的公正行使,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而且对于提高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防止减少违法或不当行为,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何春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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