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工作职责:
1、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复审,
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2、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协调信息标准化方面的工作,
参与对重大新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
3、协调、指导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农业标准化计划和规划,发布全市性农业
标准(技术规范),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积极组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标
志、绿色食品标志的申报,依法开展各类农业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业标准的
宣传、贯彻并监督实施。
4、做好WTO/TBT的培训与咨询通报工作,负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