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该产品的企业标准,并必须在公布后三十日内办理备案。企业申报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应提交备案申报文件,填写《湖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一)一式五份,并提供下列资料一式五份:
(一)标准文本;
(二)编制说明;
(三)审定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
(四)意见汇总处理表;
(五)发布企业产品标准通告。
同时附引用标准文本一套(备案登记后退还给企业)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报受理备案部门。
附件一
湖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请在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二
企业标准产品编制说明
(请在下载中心下载
)
联系人:周胜
易淑勤
咨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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